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组织开展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特公告如下。一、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二、申报要求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凡符合《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经营规模符合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主动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申报备案。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调整不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申报,由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如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三、界定标准《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四、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落实《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火灾风险较大的单位,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辖区消防救援部门申报。五、联系方式
(一)鹰潭市本级
地址:月湖区梅枫路18号
电话:0701-6435653
邮箱:ytzdfh@163.com
(二)月湖区
地址:月湖区欣新路1号
电话:0701-6313980
邮箱:2785711283@qq.com
(三)贵溪市
地址:贵溪市高石路119号
电话:0701-3719119
邮箱:gxsxfjydd@163.com
(四)余江区
地址:余江区伯芳路
电话:15180080271
邮箱:yjxfdd119@163.com
(五)龙虎山风景区
地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龙虎山镇西源村杨家畈999号
电话:19170866119
邮箱:448311415@qq.com
(六)高新区
地址:高新区和谐路1号
电话:0701-6313663
邮箱:2568303823@qq.com
(七)信江新区
地址:信江新区夏埠街道月季路119号
电话:0701-6611119
邮箱:94222587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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